視力檢查須知
正規的眼科近視檢查:
1.視力檢查:視力矯正包括散瞳檢查(近視、遠視、散光)
2.眼位檢查:包括內斜視、外斜視、上下斜視
3.眼球檢查:利用裂隙燈檢查眼球與眼底的裝況(角膜、前房、水晶體、視神經、視網膜)
醫師會透過以上的檢查結果去評估需不需要配鏡,時常學童有近視,但其實只是眼睛疲勞引起的假性近視
散瞳檢查假性近視:
即眼睛疲勞引起本來不存在的度數,為了詳細知道您的子女眼睛是否有假性近視,需經由專業眼科醫師才能夠檢查
-
藥水每天晚上睡前兩眼各點一滴,點 3 次,每次間隔 5 分鐘。 藥水點眼後,請避免閱讀或近工作。
-
7 天後回來覆檢,從前後的檢查樣本中,醫師會比較幾次的驗光資料,開出正確的處方箋。
-
在每次點藥水後,務必兩手食指分別按住兩眼鼻側淚囊部位約一分鐘,避免藥水經鼻淚管進入喉嚨,會有苦澀的感覺。
-
藥水點後可能出現紅眼、畏光和看書模糊等情形,乃常有的現象。藥水限本人使用,別人絕不可使用。點藥後若有頭痛、嘔吐、眼球脹痛情形,請即停用,並立即回診檢查。
-
覆檢後,若為假性近視,則可以繼續藥物使用治療。若是有度數需要配戴眼鏡時,醫師將和您約定日期,再回門診驗光配鏡。
-
視力不良不一定為近視,可能是遠視或合併散光,視力的表現有弱視傾向者,(即裸視或矯正視力在0.8以下)請注意醫師的說明並接受矯正治療。
兒童滿三歲時,必要做一次 斜弱視檢查:
斜視 弱視此為3-6歲幼兒期應注意的問題,尤其是弱視,若延誤至8~9歲以後才發現,則因超過視力治療的關鍵階段,將永遠無法擁有正常之視力。弱視常沒有明顯的症狀,因此幼兒建議在滿3歲時,一定要找眼科醫師做一次完整的眼睛視力檢查,以達到早期發現,及早治療的目的。眼科醫師會透過以上的檢查結果判斷是否為健康眼睛,再進一步做散瞳視力檢查(近視、遠視、散光)評估需不需要配鏡。